甲、乙、丙为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而订立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dmin2009-05-12  57

问题 甲、乙、丙为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而订立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选项 A、甲的出资为劳务,作价1万元
B、乙的出资为现金6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C、丙的出资为作价15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
D、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入一致同意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本题A项表述符合规定。该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据此,出资期限由合伙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作出时间限制,故本题B项符合规定。该法第20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据此,合伙人的出资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不应对其保留所有权,也就不可能保留处分权,故本题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该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项符合规定。综上,本题答案为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i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