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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村顾大妈一家共5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6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
东村顾大妈一家共5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6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
admin
2009-01-19
33
问题
东村顾大妈一家共5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6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给顾大妈2000元钱;西村夏某和辛某常年患病,听说后亦来求“医”,顾大妈施法五次,画符六张,获得9000元,夏某和辛某的病却恶化只好转投他处寻方。2006年11月,群众举报之,法院判决后,顾大妈痛哭流涕地说:“我大字不识一个,不懂法律,我有罪。”顾大妈的行为形成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法律关系?
选项
A、民事法律关系
B、平权性法律关系
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D、单向法律关系
答案
8
解析
根据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比如不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和刑法上的犯罪即是;双向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关系;多向法律关系,比如行政人事调动关系。依照该分类,顾大妈的行为是一种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顾大妈利用迷信诈骗财物,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这一行为形成单向法律关系,故选项ABC均不对,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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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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