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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发公司和甲市乙区的兴盛公司签订纱线合同,兴盛公司到期未履约交货,隆发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兴盛公司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兴盛公司上游供货商因疫情原因无法供货。法院判决驳回起诉。隆发公司未上诉。3个月后复工复产,兴盛公司仍未交货。隆发公司可采取什么措施救济:
隆发公司和甲市乙区的兴盛公司签订纱线合同,兴盛公司到期未履约交货,隆发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兴盛公司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兴盛公司上游供货商因疫情原因无法供货。法院判决驳回起诉。隆发公司未上诉。3个月后复工复产,兴盛公司仍未交货。隆发公司可采取什么措施救济:
admin
2022-06-30
30
问题
隆发公司和甲市乙区的兴盛公司签订纱线合同,兴盛公司到期未履约交货,隆发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兴盛公司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兴盛公司上游供货商因疫情原因无法供货。法院判决驳回起诉。隆发公司未上诉。3个月后复工复产,兴盛公司仍未交货。隆发公司可采取什么措施救济:( )
选项
A、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履约
B、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向乙区法院申请再审
D、向甲市中级法院上诉
答案
A
解析
《民诉解释》第248条规定,裁判发生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作出的判决仅仅是对判决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的状态进行判断,不可能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新的事实作出预测,因此在判决生效后出现新的事实应当允许当事人再次起诉,法院将其作为新的案件受理。
本题中,法院基于疫情期间供货商无法供货导致兴盛公司无法交货这一事实驳回隆发公司的起诉。3个月后复工复产是判决生效后发生的新的事实,因此隆发公司可以将其作为新的事实重新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故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再审。本题中,法院基于判决前的事实作出的判决是正确的,并无错误,不符合再审的条件,因此B选项、C选项错误。D选项,上诉的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及部分裁定,本题中一审判决已生效,故不能上诉,因此D选项错误。
对于《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背后涉及的是既判力的时间效力这一理论问题。大陆法系通说认为:“发生既判力的判决只确认特定时刻的权利状态,而不是确认所有未来的权利状态。”因为法院判决是对特定时间点上,即辩论终结时,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状态的判断,故仅仅对该特定时间点之前发生的事项具有既判力,对该特定时间点之后发生的事项没有既判力,故该特定时间点后发生的事实不受既判力的约束,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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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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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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