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屈赞与曲玲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屈曲由屈赞抚养,另口头约定曲玲按其能力给付抚养费并可随时探望屈曲。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屈赞与曲玲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屈曲由屈赞抚养,另口头约定曲玲按其能力给付抚养费并可随时探望屈曲。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dmin
2022-05-24
17
问题
屈赞与曲玲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屈曲由屈赞抚养,另口头约定曲玲按其能力给付抚养费并可随时探望屈曲。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选项
A、曲玲有探望权,屈赞应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
B、曲玲连续几年对屈曲不闻不问,违背了法定的探望义务
C、屈赞拒不履行协助曲玲探望的义务,经由裁判可依法对屈赞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D、屈赞拒不履行协助曲玲探望的义务,经由裁判可依法强制从屈赞处接领屈曲与曲玲会面
答案
A,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X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界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盘堂公司持被公示催告的汇票向法院申报权利。对于盘堂公司的权利申报,法院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83题,多选)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5题,单选)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
一方起诉归还某物,胜诉后强制执行时,第三人主张对该物的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然后申请再审,再审审理认为该物是第三人和原审原告共同所有,问此事法院该如何处理?(2018年仿真模拟题)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7题,单选)
精神病人姜某冲人向阳幼儿园将人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6题,单选)
某股份公司将其所有财产向甲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甲保险公司将该项保险业务的20%,以再保险的方式转由乙保险公司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该股份公司仓库因遭雷击而发生火灾,造成损失53万元。根据这些情况,下列选项所作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防止血液从左心室反流回左心房的结构是
责任制护理的特点不包括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关于地下水评价,说法正确的有()。
预制梁在制梁场内运输、起落梁和出场装运、落梁均应采用联动液压装置或三点平面支撑方式,运输和存梁时均应保证每支点实际反力与四个支点的反力平均值相差()。
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言论自由。()
你是一名志愿者,被派到山区为山区孩子上一堂生动有趣的安全教育课,你要怎么上好这堂课?
王师傅计划用2小时加工一批零件,当还剩160个零件时,机器出现故障,效率比原来降低,结果比原计划推20分钟完成任务,这批零件有多少个?
西汉初年的通用字体是()
【2014-27】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教育的古典主义特征主要体现为()。
GreatInventionsTherearesomethingsweuseeveryday.Canyouimagineaworldwithoutzippers(拉链)tofastenclothing?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