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法律允许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下列情形中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是:
我国法律允许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下列情形中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是:
admin
2009-04-14
29
问题
我国法律允许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下列情形中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是:
选项
A、李某作为其好友任某的代理人与唐某订立合同,任某后来接受唐某的履行
B、某公司向某工厂订购机器零件,公司要求下属的某子公司向工厂支付价款
C、商贸公司的货物存储在某仓库,商贸公司要求运输公司将货物交付给某仓库
D、合伙开办一家饮食店的三人中的马某代理其他两人偿还因合伙事务而欠下的债务
答案
2,4
解析
A项中李某是代理人,代理后果归于本人任某,合同当事人是本人任某与第三人唐某。B、C项属于《合同法》第65条规定的由第三人履行的情形。D项中的马某与其他两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马某对于其他两个合伙人不是第三人。《合同法》第64条规定了向第三人履行的情形、第65条规定了由第三人履行的情形,二者都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仍在原当事人双方,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和不向第三人履行债务,都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t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何某(男)与金某(女)于1988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但事后还是能够相互谅解。2006年,夫妻双方再次因为子女读书的费用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何某殴打金某的现象。金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诉讼。问:为了避免和金某在法庭上发生争吵,何某聘请了律师张某
钱某是民营企业家,并开办了一家自己的工厂甲厂。2003年甲厂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客车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乙公司提供客车30台,乙公司向甲厂支付货款600万元。甲厂履行了合同,乙公司却拒不支付货款。甲厂于2009年6月20日向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年1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合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6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歌曲
2005年11月,华维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海天公司(位于B市乙区)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华维公司为海天公司加工T形不锈钢配件,加工行为地在华维公司。2005年12月,海天公司被鸿达公司(位于B市丙区)吞并。因海天公司未及时支付加工费26万元,华维公
试述我国合议制度。
述刑法理论关于受贿罪构成要件的各种观点。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一个法院审理一个涉及重婚罪的刑事案件,如果它判决被告(甲、乙)有罪并判刑,那么这一判决中所体现的三段论推理大体上是:大前提《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小前提是经查证属实的案件事实,甲已
简析我国《票据法》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案情:王某系A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6年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某行贿50万元。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2018年11月,A市
随机试题
_____是那些对组织影响最频繁、最直接的环境因素。
黑质纹状体系统内使左旋多巴转化为多巴胺的酶是
甲生产企业生产的特定批次原料药存在安全风险,但基于相关数据和不良事件的分析,该企业认为由所涉及批次的原料药制成的制剂,对患者产生的风险极低;但甲企业为确保产品质量,核实有关情况,便采取了相关措施。此后,甲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甲企业报告,决定主动
下列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中,在不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的情况下,由承包商承担全部工程量和价格风险的合同计价方式是()。
Tidwell公司销售一款产品,价格为$20。所有销售都是赊销,60%的应收账款当月收回,剩下的40%下个月收回。明年1月到3月货款回收计划如下所示:其他信息:.存货量为下月销量的30%.假设3月份的销售总额为$15000
起重机做合格性试验时,需验证哪些参数?
对于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情况在该投资者综合评估总分中扣减相应的分数,扣减分数上限为10分。()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决定风险准备金的规模。
A、TherulesinEnglishlanguage.B、LearningEnglishandmathematics.C、TheapproachtolearningEnglish.D、PlayingSoccerneeds
WhatYouReallyNeedtoKnowA)Aparadox(悖论)ofAmericanhighereducationisthis:Theexpectationsofleadinguniversitiesdom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