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21条指出:“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22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据此,下列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4-04-28  32

问题 《海商法》第21条指出:“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22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据此,下列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担保物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B、债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C、担保物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债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答案1,2,4

解析 本题考《海商法》第21条和第272条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PO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