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在张某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张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手机,张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李某在张某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张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手机,张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dmin
2013-12-28
22
问题
李某在张某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张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手机,张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选项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答案
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其行使要件是双务合同中构成对价的履行义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根据交易习惯,本案双方存在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即先就餐,后付款;此外,顾客付餐费的义务与餐馆提供食物的义务相对应,付餐费与交还手机并非构成对价的义务。因此,A不选。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债务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时可中止履行。本案中餐馆已提供了食物,已不具备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要件和必要。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是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他人以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只有在来不及援用公力救济而权利正有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时,才允许被例外使用,以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张某之行为正是自助行为,具有合法性,而排除侵权性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某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提出审判员周某是被告的近亲属,要求其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而乙公司则欠丙公司5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将欠乙公司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迟迟不向丙公司付款。在此情形之下,谁(乙公司还是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刘某在2000年5月车祸后提出退伙,他是否有效退出?()对于第二次车祸的损失,刘某是否承担责任?()
刘某、李某、韩某三人约定每人各出资3万元合伙买一辆解放牌汽车跑运输,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按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和债务的分担。合伙企业成立后,以后的几年内均有可观的盈利,三个合伙人也按照合伙协议进行了分配。2000年5月,因在承运过程中出了车祸,刘某也受了轻伤
甲乙二人系父子关系,因赡养问题甲将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两次传票传唤乙到庭,乙依然拒不到庭。对此,法院可对乙采取何种措施?()
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标的为1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1万元。现甲向人民法院起诉,问:甲最多可以向乙要求支付()。
甲乙丙三人注册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经营早点,甲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后来因早点卫生质量问题,造成顾客受到损害,顾客诉至法院。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本案中的当事人?()
下列哪项证据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哪些选项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罪论处?()
将高级语言翻译成机器语言的方式有()两种。
新生儿对百日咳易感是因为母体IgG抗体未能保护新生儿,故认为抗百日咳感染的免疫主要是局部黏膜免疫。()
城市地理学研究内容的重心是从()地域系统中考查城市空间组织。
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生()龄期的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测得的极限强度为准。
某企业购置一宗土地建立花园式厂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厂区房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固定资产账面记录房产造价2000万元,当地的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2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则该企业每年应纳房产税(
______是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努力克服,而又是力所能及的学习情境。
“量杯”实验的策划者是()。
在ExCel中进行分类汇总之前,必须对数据清单进行()。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