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09-03-14
40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B、该质押合同无效
C、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过错责任
答案
2,8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本题中,抵押标的为丙所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故乙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违反了该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当无效。《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丙应依法承担过错责任,故D当选。答案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g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案例分析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
2012年案例分析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资设立鑫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5%。其中,丙将其
2013年案例分析案情:2012年5月,兴平家装有限公司(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大昌公司)。在大昌公司筹建阶段,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理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宏达航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成立3年内股东缴足所有出资即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和难解之谜。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谈谈你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看法。
李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害妇女某甲强行奸污,之后又强迫其卖淫。案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0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李某抢劫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李某又因抢劫他人财物而被逮捕,并如实交代了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案情:李某和王某共同抢劫致人死亡,被某中院一审,一审后李某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问题:本案如果中院对李某适用了限制减刑,没有上诉和抗诉,问,高院在核准李某的判决时认为本案不应当适用限制减刑,高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某施工单位包工头周某(中国籍)经营数年,家底颇丰,一心出国希望看到西方之灯红酒绿的世界,以决定是否移民国外。遂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王某献上红包2万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开往M国的我国国际列车上,途经L国时,周某因与同行的李某发生口角,并殴打李某
200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王甲、王乙名为“浴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两年后王甲病逝,王乙与张丙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协议书”,将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给张丙,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关于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提交的材料有专利权转让协议、王甲的死亡证明
韩某将6间私房赠与彭某,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彭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且擅自将韩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证明书》中“土地使用者”栏内的“韩某”改成了自己的名字。次年,彭某经批准将此房翻建为二层楼房,并领
随机试题
判断市场型组织中市场经理工作成绩的常用依据是()
对个人理想的性质、内容以及实现有决定性影响的是()
供氧不足时,3-磷酸甘油醛脱氢产生的NADH+H+的主要去路是
属高渗剂的是属β受体阻滞剂的是
女性,63岁。在一次劳动后,次日清晨突然发热,出现右下肢肌肉剧烈疼痛,其关节处肿痛,其疼痛难忍,即刻送到医院救治。检查:T38.1℃,血尿酸630μmol/L。为缓解病情,首选的药物是
非盈利性服务业的总产出按本期内收入和支出的差额计算的。()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 )
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在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例中()。
MynameisWuPing.I’mfourteen.I’mamiddleschoolstudent.I’minClassSix.GradeTwo.usuallygetupataquarterpastsix
Thislittlegirlhasaparticularlikingforchocolate.Wheneversheseesit,shewillsnatchabarandenjoyittoherhear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