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dmin2014-03-16  22

问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选项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知识。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包括三项,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本题中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甲乙的买卖行为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属于有效法律行为,虽然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但是并不影响该行为的合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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