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在送达的过程中,送达人员见只有李某在家,遂将两份调解书都送达给了原告李某,李某全部签字。张某回家后,看了调解书的内容觉得还是不公平,遂反悔,要求法院再对本案进行判决。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如

admin2016-01-15  21

问题 离婚案件中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在送达的过程中,送达人员见只有李某在家,遂将两份调解书都送达给了原告李某,李某全部签字。张某回家后,看了调解书的内容觉得还是不公平,遂反悔,要求法院再对本案进行判决。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选项 A、调解书已经生效,不再判决
B、不再判决,但是可以告知张某上诉
C、不再判决,但是可以告知张某申诉
D、接受请求并作出一审判决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133条,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其次,在离婚案件中,送达调解书不能送达给离婚案件对方当事人,虽然后者确实是当事人近亲属,一般来说送达给他相当于直接送达,但离婚案件显然不可如吡,而且李某代为签字也不符合签收调解书的要求。既然如此,相当于被告张某没有签收调解书,调解书没有生效,因此当事人有权反悔,法院应该接受请求并作出一审判决,选D。要注意对调解书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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