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与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
(2013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与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
admin
2018-06-12
18
问题
(2013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与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
选项
A、要求丙返还古琴
B、要求丁返还油画
C、要求戊返还电脑
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点为提供劳务的合同。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古琴、油画的所有权归寄存人即甲所有。甲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行使物权请求权。具体地说,乙将古琴出借给丙,甲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丙返还古琴。A选项正确。乙将油画赠与丁的赠与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所有权人甲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甲有权要求丁返还油画。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不可能适用善意取得,丁不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获得油画的所有权。B选项正确。乙将电脑出质给戊亦属无权处分,由于题目本身没有说明戊是否为善意,故无法判断是否有善意取得适用的可能。因此,不能简单地判断甲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电脑。C选项错误。至于D选项,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乙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甲有权要求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r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某得知:1986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2011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2013年真题)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
(2014年真题)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必备条款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这些必备条款包括()。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定金4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后因甲公司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导致乙公司的损失达5000元。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得到
王某(1990年1月22日出生)因2005年8月7日以暴力、威胁方式抢劫去少年宫上课的学生丁某500元学费,于2005年10月19日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2006年1月21日下午,王某在网吧上网,肚子饿了想买些东西吃,却发现自己囊中羞涩,此时看见
2008年11月,天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星城”小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的条件下,对在建商品房进行预售。房地产开发公司称,在展销会期间买顶层送天台。张某看中了1号楼顶层的一套两居室,便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2
盗窃犯丁(另案处理)多次去甲开的个体餐馆吃饭,彼此之间相处较好。2007年11月某日,丁在甲家对甲说:“今天晚上我去城南一家商场拿点东西,到时先放你家,也给你一半。”甲表示同意,说:“我家晚上大门虚关一扇,到时候你直接进来就行了。”次日凌晨3时许,丁与另一
高中生甲1988年2月5日出生。2005年1月5日甲在校将同学乙打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毕业后进人一家炼钢厂工作。2007年3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假设此时未过诉讼时效)。该民事责任应()。
随机试题
如果命题所包含的概念或反映的现象是多个概念或多个现象,且概念之间是因果关系,那么该命题是()
患儿,男,5岁,因发热,四肢关节游走性肿痛10余天入院。查体:颈静脉怒张,心率快,160/min,心音低钝,肝肿大。立即给予治疗,请问以下哪种急救措施不正确
HPV的宿主范围是
地基验槽通常采用观察法。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通常采用()法。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内钢带铠装铜芯电力电缆的特点和用途是()。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有()
1927年9月9日,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按预定计划爆发。9月19日。秋收起义部队在文家市会师,毛泽东主持前委会议,及时作出从进攻大城市转向农村进军的决定。秋收起义
求过点A(-1,2,3)垂直于L:x/4=y/5=z/6且与平面π:7x+8y+9z+10=0平行的直线方程.
Theindoorswimmingpoolseemstobeagreatdealmoreluxuriousthan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