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租用农贸市场一门面从事经营。因赵某提出该门面属于他而引起争议,工商局扣缴张某的营业执照,致使张某停业2个月之久。张某在工商局返还营业执照后,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2008年卷二第99题)

admin2017-03-16  21

问题 张某租用农贸市场一门面从事经营。因赵某提出该门面属于他而引起争议,工商局扣缴张某的营业执照,致使张某停业2个月之久。张某在工商局返还营业执照后,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2008年卷二第99题)

选项 A、门面租赁费
B、食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
C、张某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
D、停业期间张某依法缴纳的税费

答案A,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此处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指企业为正常存续而必须付出的费用,如水电费、租金、职工工资、机器维修费用、必须缴纳的税费等,而经营利润等可期待性利益,国家不予赔偿,据此,本案选项中属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的”只有AD,BC选项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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