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dmin
2018-09-01
36
问题
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选项
A、其他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转让的,乙取得合伙人地位
B、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C、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甲退伙或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可对退伙财产进行分割
D、其他合伙人对转让、退伙、退还财产均不同意,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乙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离婚的法律后果。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据此,本题选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U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选项成立犯罪未遂()
关于犯罪未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请论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关于罪过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主体是双务合同中的()
赵海与马敏2002年10月结婚。2012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请判断,下述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主要包括
《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请分析:如何理解本款规定的“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随机试题
简述全闭环与半闭环的区别。
Dr.Paulchargesahigh______forhisservice.
肾虚水泛证的表现可见
下列有关预算调整方案表述错误的是()。
进行双边报价的参与者有义务在报价或合理范围内与对手方达成交易。()
作为副职,你制定了一项具有改革创新内容的工作方案,但是被你单位成熟稳健、经验丰富的正职领导否定了,你怎么办?
为了保证CPU执行程序指令时能正确访问存储单元,需要将用户程序中的逻辑地址转换为运行时可由机器直接寻址的物理地址,这一过程称为
给定程序MODll.C中函数fun的功能是:计算并输出下列级数的前N项之和sN,直到SN+1大于q为止,q的值通过形参传入。例如,若q的值为:50.0,则函数值为:49.394948。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程序能输出正确的结果。
下面程序的执行结果是【】。#include<iostream>#include<iomanip>usingnamespacestd;voidmain(){cout<<setfill(’x’)<<
A、$4.B、$6.00C、$7.00D、$11.00B推断题。只要抓住数字,即可答对。“Ihave$6.Wouldyouborrowit?”为信息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