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离婚的表述,正确的有(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离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17-05-16
31
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离婚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B、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C、夫妻一方是军人的,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D、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
A,D
解析
根据《婚娴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据此,A项表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是指女方与他人通奸而怀孕,双方矛盾尖锐到会危及一方生命、婴儿生命等情形。可见,B项表述错误。根据《婚娴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情形。可见,C项表述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6条、《婚娴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故D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R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个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5天后回家,发现乙已死在摇篮中。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试分析该条法律规
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有
甲、乙系夫妻,约定8万元存折为甲所有,12万元房产为乙所有,其余l0万元财产为二人共有。甲欠丙50万元债务,则()。
某外贸公司1998年间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00万元,同时又采取类似手段骗取所交纳的税款89万示,共计骗取国家189万元。对于89万元,该单位构成哪些犯罪?()
甲欠乙100万元货款,已到还款期,但由于甲目前仅有资产50万元,不够偿还对乙的债务。但是,丙欠甲70万元债务,也已到还款期。乙要求甲行使对丙的债权,遭到甲的拒绝。于是乙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代位行使甲对丙的债权。丙称合同具有相对性,我只对甲承担债务,
在刑法理论上,将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基本犯罪特征的罪状表达方式称作()。
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2008年单选38)
随机试题
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A.盐酸B.蛋白质分解产物C.脂酸钠D.脂肪E.糖类刺激小肠黏膜释放促胰液素的作用最强的物质是()
背景资料: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m2,地下1层,地上16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600d。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1万元。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工作。
下列所有权取得的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引文查找法
在下列货币政策目标中,不属于最终目标的是()。
Oneinsix.Believeitornot,that’sthenumberofAmericanswhostrugglewithhunger.Tomaketomorrowalittlebetter,Feedi
Asaresult,themodernworldisincreasinglypopulatedbyintelligentrobotswhosepresencewebarelynoticebutwhoseuniversa
PASSAGETHREEWhatisthepurposeoftheexampleof"thegreat-great-grandchildrenofawom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