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桌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13题)

admin2014-12-09  26

问题 方桌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13题)

选项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答案D

解析 ①《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②本题中,方某与李某间成立了两个债:第一个,拾得遗失物之债,刘某拾得遗失物(且无侵占行为),刘某有权请求方某支付自己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第二个,悬赏广告之债,方某发布悬赏广告,刘某完成了悬赏广告指定的行为(且无侵占行为),刘某有权请求方某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支付报酬2000元。故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③若方某未曾发布悬赏广告,则方某与李某间仍可成立拾得遗失物之债,刘某有权请求方某支付自己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故C选项错误。④留置权的构成要件有四: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紧急留置权除外);第二,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第三,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担保的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商事留置权除外);第四,不得具有留置权成立的消极事由(约定不得留置、留置违反善良风俗或者留置与债权人负担的义务相违背的,不得留置)。本题中,出题人的意思是:刘某基于拾得遗失物之债占有方某的动产,而刘某基于悬赏广告之债对方某享有2000元的报酬请求权,二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即使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的报酬,方某亦不得行使留置权。故B选项错误。⑤C选项与2010年卷三第54题的D选项如出一辙,但惹起了不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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