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是正确的?(2010—卷三—8,单)
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是正确的?(2010—卷三—8,单)
admin
2017-03-09
25
问题
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是正确的?(2010—卷三—8,单)
选项
A、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非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B、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C、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委会支付欠款,后者无权拒绝
D、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
答案
B
解析
《物业服务纠纷解释》第3条第2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A项错误。
根据该解释第7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B项正确。
根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故业主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委员会并不是物业服务费的缴费主体。该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因此,C项错误。
该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r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87,多)
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时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8,单)
如果鲁天在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谢威听说鲁天在1994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而被公司奖励了15万元,鲁天用这15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谢戚向原审
甲厂在一种专利产品的生产中,需使用乙厂已取得专利权的技术,甲、乙双方未就签订许可合同达成协议。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提出实施强制许可的电请。
甲乙二人2002年3月认识,6月闪电结婚,婚后常因琐事争吵。2005年5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以后,乙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甲乙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儿子归甲抚养;甲乙二人的共有财产平均分割。乙认为二审判决不公正,欲申请再审。下列说法中不正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
随机试题
间接测量就是相对测量。()
在PowerPoint中使用版式之后,幻灯片标题______。
胰腺癌无黄疸时,血清生化学检查可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共有三类,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下列情况检察院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哪些不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况?
(2009)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设置的有关环保要求,以下哪条不当?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ProgressiveassimilationhappensinthewordsEXCEPT________.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
中国人在学习西方思想文化中呈现出怎样的阶段特征?
Inadditiontointernationalbankingand______,Panamaisalsoknownforgrowingbanan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