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admin
2014-02-25
18
问题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5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3万元,未对“赔礼道歉"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题。(2008—卷三—97~100,任)
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选项
A、《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B、吕荣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C、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D、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名誉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解题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中被告为《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与吕某,A、B选项为被告住所地,所以这两项是正确的;C项较为特殊,汪某是甲公司的负责人,并非本案当事人,但其住所地是在侵权杂志发行区域范围内,应当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C项当选;因为此案是名誉侵权案件,原告住所地也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D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三于1998年外出打工一直无任何消息。2002年,妻子王美因生活困难将孩子李强交由同村村民郭某抚养。2004年3月,法院根据王美的申请宣告李三死亡。2005年李三重新出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国有蚀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网名“我心飞飞”的21岁女子甲与网名“我行我素”的25岁男子乙在网上聊天后产生好感,乙秘密将甲裸聊的镜头复制保存。后乙要求与甲结婚,甲不同意。乙威胁要公布其裸聊镜头,甲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如果乙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如果乙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甲5万元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由于发明创造与作品之间存在着很多的差异,所以在权利取得和权利转让的制度方面二者存在着区别。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专利申请与转让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有:
北京A区的同圆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法院判决乙公司向同圆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同圆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住所地的B区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
随机试题
经济学上所推崇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是指低收入和高收入相对较少,中等收入占绝大多数的收入分配结构,可以说是最理想的收入分配结构,这种结构要比我国目前的“金字塔型”结构稳定得多。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一精神指导下,中央强调对不同的收入群体采取不同的调节
A、血浆胶体渗透压降低B、毛细血管血压升高C、组织液胶体渗透压降低D、组织液静水压降低E、毛细血管、微静脉管壁通透性增加重度营养不良引起水肿的主要原因是
釉质龋损害的4个区不包括
川贝止咳露功能()
施工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 ),不得挪作他用。
我国规定银行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 )。
领队小宋带领旅游团24人赴泰国旅游。飞机抵达机场后,地陪就向小宋要求增加该团的自费项目,领队小宋对此应()。
有效管理幅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在影响管理幅度的因素中()。
在学校中,“班级”与“学生”两个实体集之间的联系属于()关系。
A、50peoplediedintheterroristbombingB、therewerefourexplosivedevicesinvolvedintheterroristbombingC、theattacksw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