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2月成立,股东贾敏出资60%,赵力出资40%,公司章程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011年公司亏损10万元,2012年公司毛利润40万元,须缴纳税款10万元。贾敏最多可以分得的股利为:( )

admin2014-04-28  33

问题 胜利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2月成立,股东贾敏出资60%,赵力出资40%,公司章程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011年公司亏损10万元,2012年公司毛利润40万元,须缴纳税款10万元。贾敏最多可以分得的股利为:(    )

选项 A、18万元
B、16.2万元
C、10.8万元
D、10.2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目考查公司利润的分配。《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因为是毛利润,故须先纳税,减去10万元税款,因为有亏损,须先弥补亏损。故须减去10万元亏损,依法须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须减去30万元的10%,即3万元,可分配利润为40万元一10万元税款一10万元债务一3万元法定公积金=17万元,章程规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贾敏可分得17×60%=10.2万元,故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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