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29

问题 (2005年)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不当选。《立法法》第81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可见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而非只能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选项不当选。《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收费应该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而非由法规、规章规定。   
C选项不当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1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可见国务院部门在国务院或国务院法制办的组织下也可以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主体。   
D选项当选。《立法法》第8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可见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等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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