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与乙、丙达成协议,乙、丙各向甲支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是否还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 )

admin2015-06-17  34

问题 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与乙、丙达成协议,乙、丙各向甲支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是否还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    )

选项 A、仍有权就其余5000元损失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有权就其余5000元损失向乙、丙中任何一个请求赔偿
C、就其余5000元损失只能向丁请求赔偿
D、只能向丁请求赔偿其应承担的3000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在对外关系中,共同侵权构成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免除带责任人中的一人或几人的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但该免除对其他连带责任人不发生效力。现甲免除了乙、丙的部分责任,即各1000元的责任,故甲只能向丁请求赔偿其应承担的3000元。故本题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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