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题)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题)
admin
2017-03-09
27
问题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题)
选项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
B
解析
关于监护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二节有详细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监护人并不限于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还可以由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不选A。《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条同时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故不选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即适用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故不选D。《民通意见》第14条第2款明确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应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H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的地点是?设本案中乙发现甲的电脑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对此情况甲是明知的)后拒绝购买,甲也不同意降价,双方因此未能签订合同。则乙往返于C地和D地的费用应如何承担?
下列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2年9月3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货物一宗,价款共计10万元,双方不迟于9月30日履行完毕。甲公司于9月15日要求乙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基于甲公司没有履行而拒绝履行,则_________。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不能适用裁定?()
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丁的出资为4万元,丙和乙的出资各为5000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散?()
周某系某厂经理,一天下班时,在厂门外,被一只狼狗咬伤,实际损失4000元,向狼狗饲养人杨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以下证据属于本证的有:
公司办理登记时存在哪些情形严重时,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撤销登记?()
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14题题)
随机试题
A.协同凝集试验B.正向间接血凝试验C.反向间接血凝试验D.正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E.反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用红细胞包被抗体检测抗原的是
交感性眼炎自身免疫性睾丸炎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分析企业战略风险应收集的信息是()。
新闻:采访
A.outofB.ruralC.toprotectA.working【T1】______theirurbanforestB.Treestakepollution【T2】______theairC.Bu
设f(χ)为可导函数,F(χ)为其原函数,则().
GloomhaddescendedontheLodgeLaneSomaliWomen’sGroup.ThelandlordwassellingupandthesmallLiverpoolcharitydidnot
Everypoliticalperiodhasitscharacteristicformofscandal.DuringtheReagandefensebuildupofthemid-1980s,thescandalo
A、TheEraofMicrosoft.B、TheEpochofApple.C、TheEpochofiPad.D、TheEraofiPhone.B信息明示题。本文开头即指出,在未来的几年里,我们现在的时代可能会被称为“苹果时
CaringforelderlyparentscatchesmanyunpreparedA)LastJuly,JulieBaldocchi’smotherhadamassivestrokeandwasparalyz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