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开一家公司,以下是他们各自的观点,正确的是?

admin2022-03-15  31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开一家公司,以下是他们各自的观点,正确的是?

选项 A、甲说,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零元注册公司
B、乙说,若我们通过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我们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C、丙说,如果我们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我们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D、丁说,如果我们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我们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答案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所以,注册资本不能为零元。B项正确,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项错误,《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D项错误,《公司法》已经删去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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