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试述各国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法律管制。
试述各国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法律管制。
admin
2014-06-01
27
问题
试述各国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法律管制。
选项
答案
披露虚假信息,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此,无一例外,各国法律都对证券交易过程中的虚假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管制。(1)虚假信息披露的方式。除了对已有事实的不实说明外,虚假信息披露还表现在以下各个环节:①对意图的说明。②预测。③意见。④对法律的说明。⑤概述。⑥遗漏。(2)投资者的信赖。按照传统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原理,原告需证明其是在信赖了被告虚假陈述的情况下才购买证券的,否则就无权获得相关救济。为了有效地惩戒被告在证券市场上散布虚假信息,美国证券法采取“信赖推定”原则,即只要证明被告对“重大”信息有虚假陈述的行为,就可推定原告在购进证券时信赖了被告的这种虚假披露的信息;或者即使相信,仍然会采取同样的投资决策,才无须承担赔偿责任。(3)责任人。虚假陈述的责任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起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操纵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进行虚假陈述的实际控制人。另一类是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以及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一般而言,各国证券法对这两类人的虚假陈述规定的有关责任要件,并不完全相同。(4)归责原则。证券市场上的虚假信息披露涉及各种类型的当事人。由于不同当事人的作用与职责不同,在归责原则上必然有所差异。以我国《证券法》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规定》第21—24条的规定,首先,对于第一类虚假陈述的行为,并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不管他们有无主观过错,均得承担责任。其次,对于上述另一类责任人的虚假陈述;我国《证券法》则采取“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xU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国际经济法概论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国际经济法概论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试述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对下列哪些犯罪分子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在刑法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的是()
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判断标准是()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2009/2/61)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2012/2/55)
简述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2004年7月,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试点。该地区是_______。
在所得税的国际发展中,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影响居于主导地位,这些国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2)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3)投资收益1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4)营业外收入30万元。(5)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赞助某项
随机试题
简述中学生情感发展的特点。
下列诗句与端午节有关的是:
ItwastheendofmyfirstdayaswaitressinabusyNewYorkrestaurant.Mycaphadgoneaway,andmyfeet【C1】______.Theload
A.破损、污染、渗液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药品B.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的药品C.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D.同一批号的样品根据2013年6月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抽样验收的要求是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某公司上年末资产负债表部分余额如下:资产总计为600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2000000元,负债总计2000000元,其中流动负债1600000元。假定本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500000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2)
中国期货业协会在对期货业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中负责( )。
下列各项关于企业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阅读以下说明和关系表,回答问题1-3,将解答填入对应的解答栏内。[说明]下图为学校对本学期的课程安排表。
Youwillheartwotelephoneconversations.Writedownonewordornumberinthenumberedspacesontheformsbelow.CONVERSA
TheFiveGreatLakesaresharedbytheUnitedStatesandCanadaEXCEP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