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 (2)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 (3)投资收益1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 (4)营业外收入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赞助某项

admin2019-04-08  35

问题 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
    (2)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
    (3)投资收益1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
    (4)营业外收入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赞助某项体育比赛68万元和代扣单位个人所得税后未缴纳而被税务机关罚款5万元)。
    (6)管理费用290万元。
    (7)财务费用140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公司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式。

选项

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公司的各项业务税务处理如下: 收入总额: (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属于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入收入总额。 (2)投资收益10万元,计入收入总额。但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依法不计入收入总额。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为:10万元-8万元=2万元 (3)营业外收入30万元,依法计入收入总额。收入总额=860万元-(10万元-8万元)-3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1)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依法准予扣除。 (2)营业外支出依法准予扣除,但该支出中的赞助支出和税务机关的行政罚款,依法属于不得扣除项目。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85万元-68万元-5万元 (3)管理费用290万元,依法准予扣除。 (4)财务费用140万元,依法准予扣除。 该公司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式为:应纳税额=(收入总额-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25%=[860-(10-8)-30-320-35-(85-68-5)-290-140]万元×25%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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