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代关于债的规定。

admin2015-12-30  36

问题 简述汉代关于债的规定。

选项

答案两汉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债的关系也很普遍。两汉主要的契约形式如下: (1)买卖契约。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券书”。“券书”是买卖关系成立的合法凭证,买卖双方各得其一,日后若发生纠纷,则以“券书”作为凭据。凡属各人财物,均可自行买卖,成交之后订立契约。各种契约格式大体一致,其中包括买卖日期、标的、双方姓名、见证人等,甚至对见证人沽酒若干作为酬谢,也写人契约。 (2)借贷契约。汉代关于借贷方面的法律,主要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规定债务人如违期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汉代放债,往往是高利盘剥,由此常激化社会矛盾。朝廷为了缓和这种矛盾,曾明令限制利率超过法定利率的行为叫“取息过律”,要受到惩治。 (3)租佃契约。汉代土地日益集中在地主手里,很多农民向官府或地主租种土地以维持生活,租佃契约非常普遍,被称为“租契”。汉统治者为了缓和矛盾,对地租额有时也作限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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