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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可采取的企业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可采取的企业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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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可采取的企业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三者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B、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C、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定是有限责任公司
D、外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答案
D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的说法正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的说法正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根据以上规定可知,三资企业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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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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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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