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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摩斯单车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清理财产发现,公司厂房已经抵押给债权人丁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偿还债权人郭某100万元以取回当时急用的质押物;有一台市价80万元的机器设备质押于债权人陈某处,以为120万元欠款做担保;付某
某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摩斯单车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清理财产发现,公司厂房已经抵押给债权人丁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偿还债权人郭某100万元以取回当时急用的质押物;有一台市价80万元的机器设备质押于债权人陈某处,以为120万元欠款做担保;付某
admin
2021-06-28
28
问题
某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摩斯单车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清理财产发现,公司厂房已经抵押给债权人丁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偿还债权人郭某100万元以取回当时急用的质押物;有一台市价80万元的机器设备质押于债权人陈某处,以为120万元欠款做担保;付某欠公司60万元,在2018年5月25日从公司债权人冯某处以50万元的价格受让60万元的债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厂房属于债务人财产
B、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公司偿还郭某100万元的行为
C、管理人可以清偿陈某120万元以取回机器设备
D、付某可以向管理入主张抵销60万元
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考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A选项正确。
B选项考查破产撤销权。《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自’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公司偿还郭某100万元的行为虽然发生存法院受理破产中请前6个月,但目的在于取回当时急用的质押物,可以理解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取回质物的对价。《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可见,管理人可以清偿陈某的债权以取回机器设备,但以质物的市场价值80万元为限。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破产抵销权。《企业破产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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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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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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