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交,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交,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
admin
2016-05-05
27
问题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交,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
选项
A、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
B、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
C、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诉讼标的的知识。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法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确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个法律关系就是诉讼标的。本题中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5个月的房租未交,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房租,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房屋租赁关系。故本题中选项A、B、D所述均不是诉讼标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i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对乙提出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兴业棉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被不起诉人进行()
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为乙运送二十吨水泥,乙拒不付款,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一千元,每吨水泥25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陈辉因其存于中国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甲区支行东风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下来表述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作出后,该公民经过治疗,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对此,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应如何处理?
公民李某户籍地在浙江,来北京某医院治病已达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以哪里为李某的住所地?()
随机试题
以下诗句的出处、作者以及蕴含的物理常识搭配正确的是()。
在应激反应中,血中浓度升高的激素有
心脏有二度以上传导阻滞的病人拔牙时不宜使用
A.酸B.苦C.甘D.辛E.咸属于“木”的味是
电压波动由波动负荷引起,下列所述不属于波动负荷的是哪一项?()
在下列( )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给出一段文字材料,包括:货币供应量、流动性、通货膨胀、利率……中央银行是如何控制全社会各种利率水平的?
在SQLServer2000中,要对数据库GoodsDB进行一次差异备份,将其备份到设备Backup1上(该设备已建立好),并要求该次备份操作清除Backupl中己有的备份内容。下列能实现该备份要求的语句是
OldandActiveItiswell-knownthatlifeexpectancyislongerinJapanthaninmostothercountries.A【C1】______reportalso
ThemostfamouspainterinVictoria’shistoryisEmilyCarr.Whenshewasachild,shediscoveredthatwalkinginthewoods【C1】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