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的除斥期间为( )

admin2018-05-30  28

问题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的除斥期间为(    )

选项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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