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女甲与某男乙是夫妻关系,但是婚后不久双方的感情开始恶化。之后某男乙在外与某女丙关系暧昧,直至公开同居。不久,某女甲发现:某男乙带走了自己与某男乙的结婚证,并以某女甲的名义为某女丙办理了一张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上面写着某女甲的名字,却贴着某女丙的照片。正是利
某女甲与某男乙是夫妻关系,但是婚后不久双方的感情开始恶化。之后某男乙在外与某女丙关系暧昧,直至公开同居。不久,某女甲发现:某男乙带走了自己与某男乙的结婚证,并以某女甲的名义为某女丙办理了一张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上面写着某女甲的名字,却贴着某女丙的照片。正是利
admin
2008-06-12
23
问题
某女甲与某男乙是夫妻关系,但是婚后不久双方的感情开始恶化。之后某男乙在外与某女丙关系暧昧,直至公开同居。不久,某女甲发现:某男乙带走了自己与某男乙的结婚证,并以某女甲的名义为某女丙办理了一张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上面写着某女甲的名字,却贴着某女丙的照片。正是利用某女甲与某男乙的结婚证和造假的临时身份证,某男乙与某女丙在外同居生活达1年之久。因此,某女甲在起诉与某男乙离婚的同时,还提出:某男乙和某女丙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为某男乙与某女甲是夫妻关系,所以,某男乙的行为不可能侵犯某女甲的姓名权
B、虽然某男乙与某女甲是夫妻关系,但是,某男乙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对妻子某女甲姓名权的侵害
C、某男乙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某女甲的姓名权,应由某女甲确定
D、某男乙的行为没有侵害某女甲的姓名权,因为临时身份证是由某女丙拥有和使用的
答案
B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姓名权是独立的,婚姻当事人的姓名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夫妻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间任何一方不得盗用另一方的姓名,更不能用对方的姓名进行非法的事情。否则,构成对对方姓名权的侵害。也就是说,是否构成姓名权的侵害,以客观事实为准,不受夫妻关系的影响,也不是由受害方选择决定的。所以,AC选项是错误的,B选项是正确的。
而临时身份证只是侵权行为的表现客体,某男乙不使用临时身份证,并不能否定其盗用妻子某女甲的姓名欺骗公安机关获取临时身份证的事实,所以D选项也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9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向某乙借用其苹果电脑用于办公。8月7日,某甲从某乙处取得该电脑。当天下午,因某甲房屋失火,造成该电脑受到不可修复的毁损。8月8日,某甲决定从某乙处购买该电脑。8月9日,某甲将此事告诉某乙,某乙表示同意。8月15日,某甲将价款支付给某乙。电脑的所有权何时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司考.2010.3.38)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0.3.48)
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2011年试卷三第23题)
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齐明将他人打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各种损失将近30万元。事件发生后,齐明与妻子姚红离婚,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妻子所有。后齐明以无力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齐明离婚前所欠的侵权债务应如何处理?
甲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将其商标权普通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公司发现丙公司销售假冒该商标的商品,但丙公司对假冒并不知情,且有证据证明该商品为合法取得并说明了提供者,甲、乙公司均欲起诉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9
随机试题
科学之美是一种客观的美、无我的美。换言之,这种美不因人类的存在而存在。远在没有人类的时候,那些蕴含科学之美的方程式就已经在支配着宇宙的一切了。而艺术之美则不同,艺术罩的美是一种主观的美、有我的美.它是因为人类的存在才存在,并且因为人类的参与而升华的。从那些
漫游的CDMA移动台在登记的(SID、NID)对和归属的(SID、NID)对中的()相同,说明移动台在网络之间漫游。
关于小儿尿液特点的描述,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在考虑建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以下哪个因素影响最小?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并且具备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以下关于DHS模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地方派出机构有以下类别()。
【B1】【B9】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