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已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已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
admin
2013-12-28
35
问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已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6题)
选项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答案
B
解析
选项ACD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考查。不告不理原则、处分原则以及辩论原则都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该原则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必须依原告的起诉才能开始。(2)法院裁判的范围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制约,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得超范围裁判。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诉讼的发展和终结,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撤回起诉。而不告不理原则是处分原则的体现,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及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范围应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职权进行变更或撤销。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以及争议的焦点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辩论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的有关诉讼资料只能由当事人提出,否则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在本案中,不管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还是最终裁判的范围,法院均采取了遵循当事人意思的原则,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或处分原则。而本案所述信息根本不涉及辩论原则。因此,选项ACD均为错误。
选项B是对法院适用裁判形式的考查。判决和裁定都是法院对当事人请求作出裁判的形式。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后,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适用法律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保证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本案中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裁定适用范围,而属于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应以判决的形式做出,因此,本案中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选项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3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题述情形,银行该如何行使其担保权:如果在该笔贷款到期前,实业公司未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其对银行承担的还款义务部分转让给他人,则:
下列纠纷,当事人可申请仲裁的有:
A公司委托B海运公司运送一批货物,B公司在责任期间对下列哪些损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1995年9月,范某携家眷出国,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交给宋某居住,并与宋某言明如果自已5年内不回国就将该房送与宋某。2000年11月,宋某见范某出国后至今没有音讯,认为其私房已属自己所有,便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2年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本案中的被告应当是谁?如果钱六等三人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他们的下列诉讼行为中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的是:
甲粮油贸易公司与乙食用油脂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毛糖油10吨,乙方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毛糖油酸价为基数,降低8个酸价,并脱色去杂,使其达到食用标准,加工费由甲方提货时付清。合同签订后,乙方就甲方提供的毛糖油按约定降低8个酸价处理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金数额发生争议,乙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甲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个体运输户张三驾驶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汽车车轮将一块石头碾压出去,刚好击中路旁人李四头部,李四受重伤昏倒,后花掉医药费4万元。对此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家兔抓取和固定的叙述,正确的是
甲制药厂在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一种药品的配方,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方式,公开便于公众理解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外汇结构性风险是由于银行资产与负债之间的()而产生的。
甲与乙、丙签订合同,约定甲以技术入股的方式与其共同投资成立A公司,但甲不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且无论A公司盈亏每年均分得20000元作为技术价款。根据以上所述,该合同应为()。
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19年8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
滞胀是指()。
言必信,行必果是取得游客信赖和尊重的重要途径。()
随着商品流通,贸易往来、人际交流的越来越______,远古时代那种依靠步行的交通方式以及手提、肩扛、头顶的运输方式已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交通运输设施的兴建与运输工具的制造便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