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哪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宣传过程中的做法是错误的?
以下哪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宣传过程中的做法是错误的?
admin
2009-01-19
28
问题
以下哪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宣传过程中的做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张律师是某报社的法律顾问,于是张律师要求报社通过采访的形式宣传一下他的业务范围,帮他招揽业务
B、刘律师在代理一著名歌星被诉名誉侵权案胜诉以后,各大媒体纷纷采访他。在采访的过程中,刘律师详细地介绍他胜诉经过,以及他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这样使得刘律师的知名度大大地提高,案源也越来越多
C、张律师长期从事房地产投资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此张律师宣传自己的时候都称自己为这一方面的专家
D、甲由于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甲的姐姐找到张律师,询问张律师的意见。张律师仔细询问案情以后,认为甲明显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起诉的做法是严重错误的,遂告知,只要甲能委托他担任辩护人,他肯定能保证甲能无罪释放
答案
1,4,8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34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自己进行或授意、允许他人以宣传的形式发布律师广告,A选项中张律师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所以是不正确的;第136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所以C选项也是不正确的;第135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进行歪曲事实或法律实质,或可能会使公众产生对律师不合理期望的宣传,D选项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只能由法院进行判断,张律师为了招徕业务,作出违反法律实质的承诺,所以是不对的。有人认为A项张律师的行为不违法,其实张律师违反了律师不得自己进行或授意、允许他人以宣传的形式发布律师广告的执业行为规范,所以张律师的行为是违法的;有人认为D项张律师的行为合法,事实上一个人有没有罪,该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只能由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律师不能为了招揽案件而作实质性的承诺,所以张律师的行为是违法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x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作者陈某完成长篇小说《收获》,后与黄河出版社签订专有出版合同,出版相关图书。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
绿光公司向其职工洪某发出通知书,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洪某在通知回执单上签了字。后洪某申请仲裁,称双方从未协商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该公司认为洪某签字的行为表明其同意解除合同,但不能提供协商解除
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如何征收?()
上学期间朱小弟常因姓氏而被同学起“外号”。因此,其在大学毕业时决定改姓。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男)和刘某(女)系夫妻,均有稳定工作,共有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房屋。张某沉迷网络直播,为打赏某主播以个人名义向杨某借款100万元,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刘某毫不知情。后来张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杨某欲实现其抵押权并要求刘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审查的事项?()(司考.四川.2008.3.86)
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面说法错误的有:()
王大爷于2004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1999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
随机试题
低钾血症是指血清钾低于
A.T细胞缺陷病B.B细胞缺陷病C.联合免疫缺陷病D.吞噬细胞缺陷病E.补体缺陷病先天性胸腺发育不全属于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在砂土地层中施工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桩径1.8m,桩长52m,应优先考虑采用()。【2016年真题】
Thecompanyisstartinganewadvertisingcampaignto______newcustomerstoitsstores.
纸币代替金属货币进行流通是基于货币()。
从一组7个人——J,K,L,M,N,P和Q中恰好选出4个去参加某外交官的退休宴会。对出席人员的选择必须遵循以下条件:要么J被选,要么K被选,但两人不能同时被选;要么N被选,要么P被选,但两人不能同时被选;若N被选时,L肯定被选;
路由器是构成因特网的关键设备。按照OSI参考模型,它工作于【 】层。
Whatlettercomesnextinthisseriesofletters?BACBDCEDF?
A、Hegavethemansomewatertodrink.B、Hecalledtheambulanceimmediately.C、Hecalledthepolicefirst.D、Hegavethemanf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