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徐某因在一起抢劫案中犯罪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徐某具有下述哪种情形时,应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对其予以减刑?
徐某因在一起抢劫案中犯罪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徐某具有下述哪种情形时,应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对其予以减刑?
admin
2013-06-09
33
问题
徐某因在一起抢劫案中犯罪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徐某具有下述哪种情形时,应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对其予以减刑?
选项
A、确有悔改表现
B、确有立功表现
C、没有故意犯罪
D、没有发现漏罪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在这里,减刑的唯一条件是“没有故意犯罪”而没有其他的条件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X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县政府依李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县国土房管局对李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县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县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则关于李某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规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后来,各国的资本主义立法据此都确认了下列哪一原则?()
欧阳先生是一起行政诉讼案的原告,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依法提起了上诉。下列关于二审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区人民法院需要建设办公大楼,遂向市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市建设局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施工许可。在该办公大楼施工过程中,市政府发现该区法院尚未办理该办公大楼用地的批准手续,欲撤销市建设局的施工许可,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现行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在宪法典中的位置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根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长官任期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到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关于《法经》的叙述有:①《法经》的作者是燕国李悝;②《法经》中的《具法》概括了盗、贼以外的各种犯罪行为和刑罚;③《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④《杂法》、《捕法》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⑤《法经》是中国历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有关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行为理解正确的有:()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三角形展开法适用于所有构件表面的素线相交于一点的形体的展开,对吗?
下列关于增强扫描腹部脏器的CT检查,错误的是
背景资料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风井位于井田东部边界.主井装载系统位于副井运输水平上方,主、副井井筒深度基本相同,副井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布置如图1所示。矿井施工组织安排主井先于副井3个月开工,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短路贯通
自行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包括()。
与铱星系统不同,全球星系统的卫星上没有()、星上处理和星上交换。
关于绩效沟通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如图(a),磁铁A、B的同名磁极相对放置,置于水平气垫导轨上。A固定于导轨左端,B的质量m=0.5kg,可在导轨上无摩擦滑动。将B在A附近某一位置由静止释放,由于能量守恒,可通过测量B在不同位置处的速度,得到B的势能随位置x的变化规律,见图(c)中曲线I
证明:.
Thenatureofsleepandtheroleitplaysinourliveshaslongfascinatedscienceandbeenthefocusofmanystudiesandagrea
Neverinhiswholelife______suchastupidth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