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合伙开了一家造纸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人决定贷款,于2003年3月10日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以李某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李某于2002年10月30日已向赵某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赵某作

admin2014-02-08  29

问题 李某与王某合伙开了一家造纸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人决定贷款,于2003年3月10日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以李某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李某于2002年10月30日已向赵某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赵某作了抵押。2004年3月10日,赵某及二合伙人的还款期均到,但无能力还款,因此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银行可以李某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B、赵某可以李某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C、赵某的抵押权无效
D、赵某的抵押权在先,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赵某应先于银行受偿

答案1,4

解析 房屋抵押,必须有书面抵押合同并经登记,故银行的抵押权有效,赵某的抵押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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