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没有规定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没有规定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admin
2008-06-12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没有规定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选项
A、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B、因船舶碰撞纠纷提起的诉讼
C、共同海损分担纠纷
D、其他海事损害赔偿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答案
A,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2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3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C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为了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该类登记称为()。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3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王某、李某、张某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某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某和张某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某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某和张某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某无关”的字据。下
李大伟是出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伟为L公司的董事长。2009年9月,L公司向出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由保证人陈富提供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种权利?
甲到大西北挂职1年,遂将自己的小面包车托同事乙保管,一日乙的好友丙因其急送一份文件,向乙借用此车,途中被一货车撞坏。甲回家后,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丙在本案中地位如何?()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试卷三第12题)
甲乙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甲向乙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乙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丙使用。丙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甲的
随机试题
被认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最重要、最稳定的动机是()
何谓医院感染监测?
男性患者,33岁。既往体健。食欲不振,尿黄,皮肤及巩膜发黄进行性加重1个月。查体:精神萎靡,皮肤、巩膜深度黄染,未见肝掌、蜘蛛痣,腹部膨隆,肝脾未扪及,腹水征阳性,血清总胆红素358μmol/L,ALT860U/L,白蛋白31g/L,凝血酶原活动度30%。
发明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某多层丙类仓库地上4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为24m,建筑面积为16000m2,占地面积为5200m2,建筑体积为96000m3。储存棉、麻、服装衣物等物品,堆垛储存,堆垛高度不大于6m。该仓库设消防泵房和两个500m3的消防水池,消防设施有室内外消火
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单方面有偿让渡。( )
三级以下地震为微震,五级以上地震为破坏性地震,地震每增一级能量增大()倍。
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
Thewaltzandthetangoseemtobeoutoffashiontoday.Thingslikethetwistandjerkseemtobe______youngpeoplearereall
Louise:WouldyouliketogotoapartythisSaturday?Jackie:______Whatkindofpar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