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甲向乙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乙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丙使用。丙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甲的
甲乙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甲向乙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乙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丙使用。丙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甲的
admin
2021-08-03
25
问题
甲乙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甲向乙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乙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丙使用。丙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甲的产品从此滞销,致其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意见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有权同时要求乙赔偿因其擅自允许他人使用或向他人出让配方,导致该配方泄密,而给甲造成的损失
B、甲只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它对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请求权
C、甲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诉诸人民法院,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制止所有因乙和丙泄密而得知配方者利用该配方生产上述新型化工产品
D、甲可以选择乙或者丙要求其赔偿损失
答案
A
解析
参见《合同法》第352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6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乙对甲的债务已届履行期,但甲下落不明,则乙可将标的物向()提存。
某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其上海分公司在50万元以下提供保证。某实业公司因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请上海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上海分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盖章,后实业公司只归还40万元贷款,余款未能支付。银行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份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以下关于
甲演出公司与当红歌星乙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场费2万元,乙须于元旦晚上为甲公司举办的新年晚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乙因车祸需立即手术,预计住院3个月。则甲公司()。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1年司考.卷三.单6)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09年司考.卷三.单6)
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人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
随机试题
在车床上用板牙套螺纹实际上是一种成形面加工。()
逻辑运算(01010011∨001101110)∧10101100的结果是________。
男性,77岁。突发惊厥,二便失禁。查体见瞳孔扩大,对光反射消失。该患者可能是
经后发热,形寒,自汗,神疲乏力,气短懒言,脉细弱,首选方是
国家提倡自愿献血的健康公民是
某银行的外汇买卖报价是AUD1=USD0.7462,USD1=SGD1.3524,据此可以套算出澳元(AUD)与新加坡元(SGD)之间的汇率为()。
著名的霍桑实验是在()的负责下在美国西部电器公司所属的霍桑工厂进行的。
董老师上游戏课时,小明总爱举手,但答题经常出错;小强不爱举手,但老师点他答题时,总能答对。下列做法最合适的是:()
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They’restillkids,andalthoughthere’salotthattheexpertsdon’tyetknowaboutthem,onethingtheydoagreeonisthatw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