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admin2013-06-09  42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答案2

解析 本题可以分为两个步骤来解答:第一,汽车遇车祸损毁前,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汽车遇车祸损毁前,甲物的担保总达16万元,故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是4万元。第二,汽车遇车祸损毁后,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汽车遇车祸损毁后,保险赔偿金3万元应当作为代位物成为甲物的担保,此时甲物的担保总额达14万元。故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是6万元。故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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