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9年11月初,A公司与B公司先后进行多次关于买卖氧化铝的合同谈判。同月19日,B公司将谈判结果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传真至A公司,确认:“B公司将销售,A公司将购买5万吨氧化铝;价格将根据装运前一个月的伦敦金属交易所平均三月官方价的12%确定。正式的合同
2009年11月初,A公司与B公司先后进行多次关于买卖氧化铝的合同谈判。同月19日,B公司将谈判结果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传真至A公司,确认:“B公司将销售,A公司将购买5万吨氧化铝;价格将根据装运前一个月的伦敦金属交易所平均三月官方价的12%确定。正式的合同
admin
2022-09-19
45
问题
2009年11月初,A公司与B公司先后进行多次关于买卖氧化铝的合同谈判。同月19日,B公司将谈判结果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传真至A公司,确认:“B公司将销售,A公司将购买5万吨氧化铝;价格将根据装运前一个月的伦敦金属交易所平均三月官方价的12%确定。正式的合同文本将随后传到。”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当日即传真回B公司。
11月20日,B公司将正式的合同文本传真至A公司。
12月1日,A公司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提供给B公司,并希望对方予以确认。
12月9日,B公司回复要求A公司确认B公司于11月20日提供的合同文本。
12月11日,B公司表示将不再继续双方之间的交易。
12月16日,A公司传真确认B公司11月20日所传真的合同文本,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将合同传真至B公司,但B公司传真回复,重申12月11日的立场。后双方对于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中山大学2011年研]
请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合同成立与否的看法。
选项
答案
该合同事实上并没有成立,具体分析如下: (1)B公司在2009年11月19日将谈判结果以传真的方式传给A公司,这属于要约;A公司在传真上签字,属于对B公司的要约的承诺。但是在B公司的传真中表明双方之间需要正式的合同文本,A公司的签字也认同了这一点,即合同的成立需要形式要件,但双方并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文本,因此,双方的合同并没有成立。 (2)2009年11月20日,B公司将正式合同文本传真给A公司,这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按照《民法典》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A公司后来对合同文本进行的变更,不应视为对原要约和承诺的补充,而应视为新的要约。B公司明确提出要求确认之前提出的合同文本,应视为对新的要约的拒绝。以及后来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双方之间的交易,因此,新的要约已经失效。 (3)2009年12月16日,A公司确认B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提出的正式合同,但之前其提出的新的要约属于对原要约和合同的更改,因此,A公司此时的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L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7年7月8日,家住朝阳区的甲向海淀区法院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乙交付合同项下的三辆小轿车。法院于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乙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交付价值30万元的A、B、c三辆小轿车,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乙缴纳了诉讼费用,但并没有将小轿车交给甲。
2011年5月,刘甲和刘乙用20万元购买假美元,林某将自己制造的假秘鲁币(秘鲁币在我国银行不能兑换)当做假美元卖给了刘甲和刘乙,刘甲和刘乙发现真相后找林某退货,林某拒绝。刘甲和刘乙为了报复林某,商量将林某在幼儿园上学的儿子打死。2011年7月11日,刘甲和
2009年4月,乔某因为严重肠炎到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顺利,伤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却时常感觉到腹内疼痛。2010年7月,经另外一家医院诊治,其腹腔内尚留有手术用的纱布。乔某认为,从2009年4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医院进行过手术。所以这块手术纱
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当天大同乡派出所公安干瞽王某甲与另两个干警按照派出所统一安排,于晚上11时驾驶摩托车到各村夜查。当行至该乡江店村时,三人把车停在村口大路旁,进村巡查,发现一村民家里有聚赌声音,遂在门口守候。约有20分钟后趁有人出
某证券经营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以欺诈客户为由,罚款20万元。该机构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维持。判决书6月10日送达该证券机构。该机构依法上诉,二审法院于6月26日收到上诉状,经审查后于9月5日作出并宣告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为对上
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乙方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
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消费者使用超市的自助式存包密码箱,二者形成什么法律关系?法院在超市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除了个别疑点外,监控录像记录了某消费者将甲的物品取走的整个过程,此监控录像是否可以作为认定侵权行为的证据之一?为什么?
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各国刑事程序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贯穿于刑事程序始终的时常发生利益冲突的矛盾方面。在英美法系国家及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都确认了“任何人不必自我归罪”的原则,即任何人都没有协助证明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义
随机试题
设z=ln(ex+ey),则
患者,女,12岁,身高140cm,体重32kg,因为“脊柱侧弯”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拟行“脊柱侧弯截骨矫形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既往有头孢类过敏史。该患者预防切口感染宜选用()
位于中国深圳的甲公司与位于澳门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技术转让协议,后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在内地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车间有一台不频繁起动的笼型异步电动机,电气参数为:额定功率160kW,额定电压为交流三相380V,额定功率因数0.85,额定效率0.93,额定起动电流倍数7倍。该电动机由一台额定容量500kVA,电压10/0.4kV,阻抗电压4%的变压器供电。变压器到电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
为预防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物品丢失,导游人员应该()。
DungtodeathFieldsacrossEuropearecontaminatedwithdangerouslevelsoftheantibiotics(抗生素)giventofarmanimals.The
From:MaggieWatersTo:AllPoet’sCornersubscribersSubject:PoetryContestSent:June24,9:
【M1】Mostpeoplewoulddescribewaterlikeacolorlessliquid.【M2】Theywouldknowthatinverycoldconditionsitbecomesasolid
Theprogrammayseemquiteexpensivenow,butitwillactuallysavemuchmoney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