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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与某乙欲组成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各项中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是:
某甲与某乙欲组成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各项中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是:
admin
2013-06-09
21
问题
某甲与某乙欲组成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各项中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是:
选项
A、若某甲为一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乙为已退休的一名高科技技术专家,双方协商合伙进行某项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B、甲、乙二人关系极好,口头约定由甲出资5万元,由乙提供场地共同组成一合伙企业进行经营
C、甲、乙约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方便,拟将其二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命名为“夭河有限责任公司”
D、甲与自己9岁的儿子乙成立合伙企业
答案
1
解析
对于选项A,《合伙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由此可见,该法允许法人与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对于选项B,《合伙企业法》第4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因此B项错误。选项C中,合伙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表明是有限责任。选项D中,《合伙企业法》第14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此D项不能成立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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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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