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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女)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羁押期间甲因计划外怀孕做了人工流产。某日在押往公安机关途中,甲的男友乙聚众持械将甲劫走。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女)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羁押期间甲因计划外怀孕做了人工流产。某日在押往公安机关途中,甲的男友乙聚众持械将甲劫走。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7-03
31
问题
甲(女)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羁押期间甲因计划外怀孕做了人工流产。某日在押往公安机关途中,甲的男友乙聚众持械将甲劫走。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构成了脱逃罪
B、甲构成了聚众劫狱罪(共犯)
C、乙构成聚众劫狱罪
D、对甲不得适用死刑
答案
1,8
解析
本题考查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聚众劫狱罪的区别、死刑的适用。
《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甲在押解途中,亦属于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构成了脱逃罪。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刑法》第316条第2款规定:“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317条第2款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条的罪名是劫夺被押解人员罪,而后条的罪名是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区别就在于劫狱发生的地点不同。本题中甲的男友乙的行为属于聚众持械劫夺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故应当定性为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故C选项错误。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本案中甲在羁押期间做过人工流产,应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对其适用死刑。故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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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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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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