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联合设立一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因不足以清偿债务而解散,对该笔债务( )。

admin2020-12-30  35

问题 甲、乙联合设立一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因不足以清偿债务而解散,对该笔债务(    )。

选项 A、仅甲承担
B、仅乙承担
C、由社会服务机构承担
D、由甲、乙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04条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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