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
(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
admin
2019-03-20
33
问题
(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
选项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规定第4项,不选B项。据上述规定第5项,不选C项。据上述规定第6项,不选D项。只有A项表述的情形,甲在任职期间可以单独实施,故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7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有()。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乙调离后,又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经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自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有人说:“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人得对所有物任意处置,承租人无权干涉。”试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老张有平房三间,1986年7月,老张去世,未留遗嘱。老张的两个儿子张三和张四各继承一间半,并将三间房屋重新间隔,在房屋中间以木板隔开,各住一间半。1989年7月,张三单位分给张三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张三遂欲将自己的一间半房卖摔。张四表示愿意以1.5万元买张
下列组织体中,绝对不具有作为保证人资格的是()。
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手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万元赎金
(2012年真题)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比较1949~1957年间某市儿童结核病和白喉的死亡率(/10万)(两种疾病的死亡率数值相差很大)的变化速度,宜选择的统计图是
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应首先考虑的是( )。
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成本分析时,其资料来源包括()。
()应当从程序、步骤和方法上,切实保障企业绩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
简述汇率的本质及影响其变动的主要因素
简述债务转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根据《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4394—2008》,在软件生存周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计划阶段,为强调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要求,需要完成的活动是(63)。
Whichofthefollowingquestionsdoesthepassagemainlyanswer?Thepassagementionswhichofthefollowingasaproblemasso
A、Havingregularmorningmeetings.B、Goingshoppingwithhiswife.C、Havingeveningdinnerathome.D、Havinginterviewwithjo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