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股份公司诉南海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甲区法院受理后认为本院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乙区法院。乙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经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东股份公司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查认为

admin2009-03-14  28

问题 江东股份公司诉南海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甲区法院受理后认为本院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乙区法院。乙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经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东股份公司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需要指令再审。省高院应当指令下列哪个法院再审?

选项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乙区法院或市中院

答案4

解析 《民诉意见》第202条规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需要指令再审的,应当指令第二审人民法院再审。依此,省高院应当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故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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