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13-09-26  38

问题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D、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答案B,C

解析 地役权是专为特定的不动产(需役地)而设的,不是为特定的人而设的,故区别于人役权。例如,地役权一经设立,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不影响地役权的存在,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然继受地役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具有用益物权所共同具有的从属性,自不待言。如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抵押的,地役权一并转让、抵押,故C项正确。
地役权还具有不可分性。比如,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在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v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