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乙、丙、丁分别借款1万元,甲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当时价值3万元,先后向乙、丙、丁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分别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乙,并通知了乙、丙、丁有关转让和抵押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丙、丁分别借款1万元,甲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当时价值3万元,先后向乙、丙、丁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分别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乙,并通知了乙、丙、丁有关转让和抵押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02-08
32
问题
甲向乙、丙、丁分别借款1万元,甲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当时价值3万元,先后向乙、丙、丁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分别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乙,并通知了乙、丙、丁有关转让和抵押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由于乙作为债权人(抵押权人)现在成为了抵押物的所有权人,而该抵押物上又存在他人的抵押权,因此其债权不得从中得到清偿,只能另行请求甲予以清偿或提供其他担保
B、由于抵押均已经登记,因此实现抵押权时,有权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如果丁的债权先到期,那么由于抵押物尚存在未到期的债权,丁只能等待其他债权到期后才能与他们一并行使抵押权
D、如果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
答案
2,8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67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抵押物是可以转让的,如果履行了通知和告知义务,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因此乙可以因受让而取得所有权,但该所有权不得对抗抵押权。第77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由此,A项错误。《担保法》第41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54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由此,B项正确。第78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由此,C项错误,而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v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东和李明是邻居。2005年5月张东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明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申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申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
顺达商场与嘉实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经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顺达商场向所在甲区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依法立案。嘉实服装厂以仲裁范围超过仲裁协议范围为由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经审查予以受理。此时甲区法院应当: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皖南化学仪器厂,以下对于该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向乙借款5万元,规定1年后归还,现甲的业务开发不需要这么多钱,自己提出提前还款,则:
万豪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人数为17人,下列对于该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牛楠在牛家庄有5间瓦房,其儿子牛力在外地工作。2002年牛楠去世,牛楠的5间瓦房由其侄子牛科一家暂住。2003年牛科未经牛力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牛龙,牛力听说后立即将牛科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牛科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牛力,牛科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
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一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二年,何某突然不按照
随机试题
A.铜绿假单胞菌肺炎B.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C.肺炎支原体肺炎D.肺炎克雷伯杆菌肺炎E.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下列肺炎病例的病原学诊断推测是:男性,28岁。肾移植术后5个月,应用泼尼松和环孢菌素维持抗排异治疗。近5d来
管道运输的优点有()。
进行工程项目财务分析时,营业收入应包括()。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级要素包括()。
可变利率抵押贷款利率由()两部分组成。
预测效率指数E值的大小表明使用测验比盲目猜测能减少多少误差。如一个测验的效度系数为0.80,E=40,这表明由于该测验的使用,使得我们在估计被试者的效标分数时减少了()的误差。
2013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为多少亿元?
某公司在一次招聘中,对所有申请者进行了一次书面测试,其中包括这样一个问题:“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有2/5的申请者的回答是:“我至少有一点不诚实。”该公司在这次测试中,很可能低估了申请者中不诚实的人所占的比例,因为()。以下哪项作为上文的后续最为恰当
安全策略模型包括了建立安全环境的3个重要组成部分:威严的法律、先进的技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