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违法性阻却事由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违法性阻却事由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0-17
26
问题
下列关于违法性阻却事由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见妹妹被两个流氓调戏,遂上前制止,却反被流氓攻击,双方打斗过程中,张某将其中一人打死,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B、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看到路边丙的汽车没关门就开车逃跑,甲摆脱乙追杀后,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丙十万元的汽车撞毁。甲成立紧急避险,但是超过必要限度
C、甲帮忙照看乙的狗,突然看见自己的仇人丙,甲遂让狗咬丙,丙将狗打死,丙成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竞合
D、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可以阻却犯罪成立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但是不符合特殊正当防卫的要求,张某将人打死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故A错误。《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甲遭到乙追杀后,将丙的汽车开走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甲在紧急避险事由消失之后的驾车行为,已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时间要求。故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丙的汽车撞毁的后果,不是紧急避险造成的结果,B选项说法不够准确。C项中,丙面对动物侵害,将狗打死的行为,对甲成立正当防卫,丙对乙成立紧急避险,故c说法正确。根据被害人承诺的刑法理论,因被害人承诺而阻却违法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被害人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第二,被害人需具有承诺能力;第三,承诺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第四,承诺至迟在结果发生之时;第五,必须是现实的承诺;第六,经承诺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第七,承诺者既承诺行为,也承诺行为的结果。D选项过于绝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i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89,多)
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黄某,男,38岁,为无业人员,其利用在公园游荡之机乘机结识中老年妇女某甲,谎称自己为某部队高级军官且为单身,因此取得某甲信任并经某甲认识某甲之女某乙(30岁),黄某以和某乙谈恋爱为借口和某乙发生性关系,并编造借口以急需用钱为由从某甲处拿走人民币3万元,随后
下列行为构成走私普通物品、货物罪的是:( )
王某是普通的市民,该县民政局要求拆迁其房屋以规划街道,王某拒不履行。民政局对其实行强制拆迁,王某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过程中,民政局出具了民政部颁发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该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法院审查后认为是合法的,并且法院也找到了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案件中的哪一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关于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几个?①甲国人张三乘坐乙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我国司法机关应基于保护管辖权对张三的犯罪行为进行管辖②中国人李四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予公海上时,乙国人王五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随机试题
球墨铸铁由于强度和塑性比较好,所以焊接性比灰铸铁好得多。
女,42岁。自觉上腹部不适,恶心1天,2小时前突然呕出大量鲜血,心悸,出汗。查体:神清,面色苍白,肝掌,心率110次/分,血压80/60mmHg,肝、脾未及。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80g/L,白细胞4x109/L,血小板70x109/L,总胆红素34
炒麦芽具有的临床功效是
食物脂肪的吸收率一般为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38题,单选)
压力容器按照压力等级划分可分为()。
下列选项中,()的行为违反了证券交易必须遵守的公正原则。Ⅰ.有关部门未严格按要求核准股票的发行和上市申请Ⅱ.交易能力强的交易主体法律地位较高Ⅲ.未严格按要求审批某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申请Ⅳ.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发生变动未向社会披露
(2002年考试真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货币资金的有()。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