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4题)

admin2018-06-29  20

问题 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4题)

选项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面对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救助自己或者别人的法益,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牺牲无辜第三者法益的方式来挽救正在被危险侵袭的法益的,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要求在客观上法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避险人迫不得已,采取给第三人造成最小损害的方式来避险,并且损害的利益应该小于受到保护的利益;主观上至少要求避险人认识到避险可能性的存在,即要有避险认识,但不需要有保护法益的动机,避险动机不是成立紧急避险的主观必备要素。
    甲知道需要避险的事实,具有避险认识,符合避险意图主观要素的要求,报复第三人的动机不影响紧急避险的成立。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工厂仓库着火,抽水救火是迫不得已的方法,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甲所保护的法益商品加仓库大于所损害的法益,没有超出紧急避险的限度。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甲保护了2万元的商品,同时保护了同样具有财产价值的仓库,二者相加大于所损害的2万元的财产,退一步,就算在法益相当的情况下,甲也相当于没有侵害法益,因而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实质上在表明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主观要素,但只需要认识因素,不需要意志——动机因素,是对偶然避险这种来源于结果无价值立场的观点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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