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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03年卷二第7题)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03年卷二第7题)
admin
2017-03-01
26
问题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03年卷二第7题)
选项
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
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答案
B
解析
(1)钱某以签发空头支票的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即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2)盗版光盘虽无价值,但属违禁品,根据最高院关于盗窃罪、抢劫罪等司法解释,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构成犯罪以情节(数量)计。故而骗取盗版光盘的,仍可构成诈骗罪。(3)票据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别条款与普通条款的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适用票据诈骗罪法条规定,不再适用诈骗罪法条规定。故钱某构成票据诈骗罪。(4)票据诈骗罪以取得财物为既遂,本案行为人已取得盗版光盘,为犯罪既遂。金融诈骗的定罪量刑数额,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应以骗取的财物数额计,违禁品以情节、数罪计。B虽有纰漏,但是是最接近正确答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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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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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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