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环保新技术研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4-04-28  66

问题 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环保新技术研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未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划
B、如果股东大会决议不批准,公司董事会坚持此项购置计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该公司改正
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该公司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D、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实施了此项购置计划的情况下,该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解决环保新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

答案A,B,C

解析 《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在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或纠正该行为前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本题中,某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楼的行为改变了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在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前,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划;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擅自实施了此项购置计划的,在获得股东会认可或纠正这一行为之前,该公司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或非公开发行新股。因此,A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D选项错误。
    《证券法》第19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针对上市公司挪用资金的行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该上市公司改正,并可对该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以罚款。B、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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