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admin
2017-03-07
27
问题
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选项
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多次修理仍未排除。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闹市区展示。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B、广告商乙在拍摄某减肥药广告时,以肥胖的郭某当替身拍摄减肥前的画面,再以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作代言人夸赞减肥效果。事后查明,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用。乙构成虚假广告罪
C、丙按照所在企业安排研发出某关键技术,但其违反保密协议将该技术有偿提供给其他厂家使用,获利400万元。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章某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以高患向丁借款500万元,且按期归还本息。丁尝到甜头后,多次发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丁构成非法经营罪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1条的规定,损害商品声誉罪必须是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但在选项A中,某名牌轿车发动机存在故障,经多次修理仍未排除是客观事实,并非甲所捏造,因此甲的行为只是发泄对该轿车的小满,但不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222条的规定,虚假广告罪的本质特征是对商品作虚假宵传。这里的虚假宣传是指隐瞒商品和服务的真相,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内容作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官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选项B中,某减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朋,这是一个事实,只不过在拍摄减肥广告时,用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替代肥胖的郭某以做广告宣传,这一广告内容是存在不真实性的。但因为减肥药本身确有减肥效果,乙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广告罪。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221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人损失的行为。在选项C中,丙违反保密协议,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至于选项D中,丁的行为属于发放高利贷,这一行为本身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但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或者司法解释都没有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规定为《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因此,丁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选项D也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K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遗失耕牛一头,乙拾得后一面精心饲养一面张贴招领启事。丙盗走该耕牛,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张三与李四在2009年1月订立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本年度内张三的女儿出嫁,则张三就将房屋出租给李四。后张三反悔,在2009年11月其女儿定好于12月28日举行婚礼的情况下。说服女儿将婚礼定在2010年的1月8日。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张生走失5年之后,有家人妻、父、子三人。后家人宣告其死亡,妻子翠平自愿放弃继承权后改嫁他人,其父继承其粮食数千斤,其子继承其汽车一辆。一年后,张生返回家乡,死亡判决被法院撤销。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乔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琐事与同监狱的犯罪人刘某争吵,并将刘某左眼打伤,对该罪应如何审理?
下列有关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表述是: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情形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赵某欲经营服装市场,需要一定的资金,于是盯上了个体户李某。一日,赵某潜入李某家中,将李某杀死,然后将室内现金洗劫一空,共计10万元。关于赵某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下列哪些合同?()
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比,学校教育()
借方________
放射工作人员全身均匀照射时,防止随机性效应的年剂量当量限值是
血液中不易查到的HBV抗原是
易某拥有一套2006年底购买的面积为115m2、处于热销地段的商品住房,与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协商委托出售事宜。易某开始希望住房售价为60万元,但了解房地产市场行情后,在正式签订委托协议时,将住房售价调高到70万元。最终,易某以68万元出售了
马来西亚A商行于10月18日发来传真,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数量、价格等),但未规定有效期限。上海B公司于当天收到传真后,寻找国内实际用户,于10月22日上午11时对上述发盘向马来西亚A商行于22日下午1时给上海B公司发来传
著名的“搬运生铁块”和“铁锹实验”是()做的。
古人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这就告诉我们()。
解放军某部出动80辆汽车参加工地劳动,在途中要经过一个长120米的隧道。如果每辆汽车的长为10米,相邻两辆汽车相隔20米,那么,车队以每分钟500米的速度通过隧道,需要多少分钟?
最新回复
(
0
)